捷運拍美腿,構不構成妨害祕密罪或算不算是性騷擾?在一個公開辯論網站上引發正、反兩派網友大論戰,有網友留言:「只要構成當事人心理不適,就不對!」,但也有網友說「愛露又怕人看,還罵人變態,其心態才可議。」

「成人圖片分享─捷運迷你裙下白嫩美腿超近攝,嫩到被我咬一口的白皙玉腿.......,街拍快熱送、捷運上的白嫩美腿長髮OL跟拍)...」知名入口網站上聳動充滿腥色羶字眼的部落格標題遍佈,「捷運美腿偷拍」竟是熱門搜尋關鍵字。

去年底,一名40多歲的男子搭捷運見到一名穿著短裙的妙齡美女,忍不住拿起照相手機猛拍對方的大腿、身材等部位,短裙美女氣得控告男子觸犯妨害秘密罪,不過法院卻認為被告是在公開場所拍照,且原告的大腿等部位也不算「秘密」,因此判決無罪。

此一判決引起譁然,一個公開辯論網站即以「捷運拍美腿,算不算妨害祕密?」為題,引發正、反兩派意見的網友大論戰,一位持反對意見的網友留言:「愛露又怕別人看;喜歡穿的少、露乳溝,有人看妳,就罵人變態,這是什麼心態?!」此一留言竟獲得近40位網友投票表達支持。

另一派則有網友說:「這如果不叫色狼,那真不知道該叫什麼?!」且認為只要構成當事人心理不適,就不對。表達支持的網友還建議當事人換個名目去告,「要告智慧財產肖像權要求賠償,才有可能贏!」

【2008/08/08 聯合晚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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