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-14步槍,M-21狙擊槍

媒體報導,菲律賓執法人員在追緝台灣漁船「廣大興28號」途中,為使該船失去動力,下令停用M-16步槍,改以威力強、相當容易瞄準的M-14步槍射擊,令人再度關注早已退居二線多時的M-14步槍。

二戰期間,美軍使用的M-1加蘭德(Caliber)步槍準確的命中性頗受前線士兵好評,因此著名槍械設計師約翰·加蘭德(John Caliber)在M-1步槍基礎上開始設計自動步槍,1954年設計出原型槍經過試驗和改進,1957年美國軍方定型命名為M-14步槍,1959年由春田兵工廠投產。M-14步槍成為美國軍隊制式裝備,並取代M-1加蘭德步槍、M-1卡賓槍、白朗寧自動步槍(BAR)。

不過由於M-1步槍操作經驗影響,當時美軍強調軍用步槍射程遠的設計思想,不接受小口徑步槍彈,雖然採用北約7.62 × 51公釐子彈作為標準子彈,雖然使彈藥標準化、簡化了後勤供應,但也因為後座力過大,使得M-14不受前線士兵喜愛。

M14由可拆卸的20發彈匣供彈,亦可以發射槍榴彈,還衍出加裝了兩腳架M-14A1班用自動武器及狙擊步槍版本。

1960年代,美國介入越戰,M-14步槍在叢林作戰中顯得笨重,單兵攜帶彈藥量也相當有限,而且彈藥威力過大,在全自動射擊時難以控制精準度,完全不及北越使用的AK-47突擊步槍。

1963年美國軍方終止採購M-14,1967年選擇了小口徑(5.56× 45公釐)的M-16突擊步槍。大量M-14步槍則按照軍援計劃移交給外國軍隊。美方亦將M-14步槍生產線出售給台灣,於1967年1月23日正式簽約授權製造,國軍編號為57式步槍。M-14步槍共計生產了130多萬把。

儘管M-14步槍在戰場上服役時間相當短,但是精度高和射程遠的優點仍獲得青睞,讓相關衍生型仍持續在軍警單位中服役。1969年美國軍方根據M14研製出M-21狙擊步槍,受到部隊的歡迎。美軍在對阿富汗、伊拉克的戰場上,重新啟用更多配上高精度槍管、兩腳架和瞄準鏡的M-14,提供遠射程精確支援火力。

儘管在軍警單位中M-14已退居二線,但是其射擊高精度仍獲得部分民間槍枝玩家喜愛,許多槍械工廠仍繼續生產民用型M-14步槍與改良套件出售。

其中,美國斯圖姆·盧格公司(Sturm Ruger)以M-1卡賓槍及M-14自動步槍改良,使用5.56× 45公釐小口徑的「迷你型」M-14,稱為mini M-14。 (NOWnews/呂炯昌) 〔圖/翻攝自網路〕

M-21狙擊槍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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