藍可兒

 

藍可兒案撲朔迷離,備受關注。2月25日,大陸南方新聞網連線專訪華裔神探的李昌鈺博士。

從事鑒識工作50多年,李昌鈺處理過8000多起案件,參與調查過甘乃迪遇刺案、柯林頓性醜聞案等重大事件。退休後,李昌鈺在冷案中心協助各國偵破疑難案件。作為知名刑事鑒識專家,李昌鈺非常重視讓證據說話的原則,在受訪過程中,他從刑事鑒識的角度對藍可兒案進行了評論。

對記者詢問如何看藍可兒案?李昌鈺回答,「因為我沒有直接參與調查到這個案子,所以只能根據媒體報導做一些評論。就該案件來說,她的屍體在水塔中發現,只有兩種可能性︰她自己掉進水塔,或者別人謀殺她」。

死亡方式和死亡原因是兩件事。在美國,死亡方式分為5種︰自殺、他殺、意外死亡、自然死亡和死因未明。而死亡原因大概有30多種,包括淹死、毒死、槍擊、刀傷等等。所以,遇到這種情況,首先一定要看她是生前落水還是死後落水。這個不難判斷,可以檢查胃部、肺部有沒有進水,看氣管裡微生物是否和水塔裡一樣等等;第二、要看她是否有外傷、內傷;然後,要看有沒有使用毒品、酒精、藥物等,進行分析檢測。有了這些結果後,再來做一個詳盡的結論。一開始有很多媒體說藍可兒是自殺,這是不一定的。

進行這些檢測和化驗難嗎?李昌鈺指出,大概分成三個部分,第一步是驗屍,如有刀傷、繩索勒傷或者槍傷,她有沒有被打傷、打暈,通常很容易就能看到。肺和胃裡面有沒有進水也很快可以知道。第二步,如果使用了毒物、藥物,一般一兩天就能檢測出來,如果是奇怪的毒物,可能需要送到特別的毒物實驗室才行,要送樣品到世界上僅有的幾個實驗室才能分析。第三步,要看過去的病歷,看她有沒有精神方面的問題,要將以前的X光和現在的X光進行比較。

另外,還要看那個水塔有多高,有沒有上鎖?她會不會爬上去?上面能不能找到她的指紋?聽說她被發現時是裸體,究竟是真的還是穿有衣服?假如是裸體,她從房間走到水塔處,爬上去,有沒有留下微物證據?這些需要很有經驗的人才能分析。

李昌鈺也說,網路上的一些信息很難作為依據,即使案件在網上、報紙上有很多報導,但作為鑒識人員,通常不願意評論,因為知道那些信息不是很準確。一定要看證據,讓證據講話。必須以很嚴謹的態度去處理,不能預設任何立場。「我們做任何偵查都不能預設立場。假如真的如網路上所說藍可兒是裸體,那當然很可疑。假如是自殺,要看有沒有遺書。很容易就知道有沒有遺書。有人說是因為情感糾葛,這些都是傳言。在沒有真正掌握物證之前,很難去判斷。」

李昌鈺認為,一定需要依據。最簡單的方法是等調查機關和法醫機關公布偵查報告和驗屍報告,這些都是官方文件,它們應該公布。公布之後,就可以做一些評論。「我們以前辦案時也發現,連一些正規的報章都有誤導性的報導,更不用說網路上的一些傳言」。

對於電梯詭異的畫面,李昌鈺認為,警方只公布了那一段,應該不止那麼短。他說,我們也不清楚那一段影片是什麼時候拍攝的。所以,很容易造成誤導。「她的舉止是警方故意公布出來的呢,還是怎樣?她等電梯,從哪一層樓進去,從哪一層樓出來,經過了多長時間,多少秒鐘?我們都不清楚。」

據美國媒體報導,驗屍後發現藍可兒身上沒有外傷。李昌鈺表示,假如沒有外傷,還有其他疑問︰她的衣服去了哪裡?衣服鞋子是在她自己的房間,還是丟在了水塔外面?這個應該馬上公布出來。「假如我到現場偵查,第一步就是找她的衣服,還有皮包、手機等,這些東西女孩通常會有,它們在哪?那一天電梯的影片已經告訴我們她穿了什麼衣服。第一步就是找這些證物。然後,看看她住的房間有沒有遺書,有沒有打鬥的痕跡,有沒有杯子、瓶子,有沒有什麼殘餘物,假如發現有酒瓶,我就會驗酒精。假如杯子有殘餘物,那就比較容易驗。然後就和死者身體內的東西去比對。」

另外,透過手機,可以發現她最後和誰通話。電梯影片應該有時間,幾分幾秒,哪一天。從那一天她還活著的時候開始,以後的每個時間段都要算出來。這樣一個案件,需要很多的人證、物證、事證,好像拼圖一樣,拼出一幅完整的圖。現在只是看網路上的信息,李昌鈺說,不願做太多的評論。

李昌鈺也說,塞西爾酒店附近的治安不太好。但附近的治安不太好,並不能證明她就是被謀殺,很重要的是看她有沒有傷口,有沒有性犯罪,她被丟進水塔的原因是什麼?是作案者不想被人發現?如果真的像網路上所說的裸體,那就很可疑。「我馬上會找她的衣服在哪,有沒有撕破,有沒有泥跡,有沒有精液、毛髮等。」

對於南都記者詢問,洛杉磯警方有沒有邀請參與該案的偵破?李昌鈺說,已經退休好幾次了,已經退出江湖。現在在為冷案中心工作。假如這個案子很久破不了,送到冷案中心,他就會幫忙協助。美國有超過30%的案件都沒有破,一年大概有六、七千件。有、二三十萬性犯罪案件沒有破。很多案子因為沒有線索而成為懸案、冷案。「現在我已經退休了,我們的冷案中心協助世界各地的警方,尤其是美國警方,偵破那些冷案。要等他們宣布沒有辦法破,然後對我們提出要求,我們就提供協助。因為美國每個地方有它的管轄權,不是我們想調查就可以去調查的。」 (國際中心/NOWnews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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