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手 

思念,是一種什麼性質的情緒?沒人能夠說的清。

如果一段感情到了最後,只剩下單方面的思念,那我們又何必留戀?

  許多人說,一段感情,得之不易,維持更不易,都已經「ㄍㄧㄥ」這麼久了,哪是能說放就放的?

  但,緊抓著一段已經降溫的感情,有什麼用? 拿起來擺放著,當作裝飾品?

  我不了解,既然要拿來當裝飾品,那何不找一個充氣娃娃?一張照片?一件事物?

為何一定要緊抓著人不放?

  說到這,又有人說了,那感情,我們說放就放的話,感覺上好像是我們很無情的樣子。

  我實在很想給問的人一個爆栗外加一個字 -- 蠢。

  緊抓著對方,有什麼好處? 不僅他痛,你也痛? 你是被虐狂不成?

沉溺在這種「感情痛楚」的快感。

  既然你們作為情人所聯繫的思念線都已經斷掉了,那抓著不放幹麻?

  女人外面找男人喝咖啡,男人說他不貞。不貞?你大可以放開她,不要緊抓著她,又不疼愛她。

  男的外面跟女人喝茶聊天,女人說他像個蜜蜂專往花堆採蜜。

如果作為情人所聯繫的思念線沒斷的話,男人何必另尋新歡?

  如果你們相互都不溝通,那又怎知對方其實很愛自己?
  如果你們相互都保持距離,那又何必成為一對情侶?去當路人還差不多。

  感情失溫的放手;思念斷線的放手;已經厭倦的放手。 不要在執著於一段失溫的感情上了。

  你痛,他也痛。 他痛,你更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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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童方 - 瀟洒獨行, 紅塵幾度!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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