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油奸商  

政府官員也是人,不可能不犯錯;但關鍵在態度。台灣昏官犯錯後的態度惡劣,先死不認錯;拗不過了就推給他人,像是前朝留下的爛攤子啊、別的局處應該負責啊、在野黨無理杯葛啊、國際情勢不好啊等。諉過不成就耍賴,淡化問題的嚴重性,企圖蒙混過關。最後實在糊弄不過去了,老子辭職不幹了。整個態度都抄襲女性隆乳的廣告──沒什麼大不了。


中國槍斃我卻輕縱--
這次餿水油事件必須嚴厲法辦兩種人:奸商與昏官──包括衛生食藥當局和立法及司法界的昏聘公職人員。奸商為什麼敢一再拿有害食品出售牟取暴利?除貪婪、無良和人品低賤外,法律的約束廢弛縱容,根本等同鼓勵奸商危害民眾;那些善良守法的商人因成本遠較奸商的有害食品高,以致虧損賠累。這是政府在鼓勵商人為惡,懲罰守法商家。壓善揚惡的政府是什麼爛政府!食油奸商固然喪盡天良,政府形同鼓勵,官員們則是天良喪盡。

味全年營業額上百億元,去年混油案僅輕罰300萬元,不痛不養,今年果然又涉入。去年大統混油案不法所得逾19億元,衛福部裁定行政處分18.5億元,但一審刑事處分5000萬元罰金,二審減到3800萬元,行政處分遭撤銷。前幾天餿水油案剛爆發,法官竟只要求主嫌以5萬元交保。法官很努力地鼓勵奸商們為惡,看來法官也和全民有仇!

中國把地溝油和毒奶粉的奸商們不是槍斃,就是無期徒刑,展現出嚇阻力與司法魄力,雖然不符比例原則,但比起台灣鼓勵、縱容奸商,誰盡到政府和司法應盡的責任?

更混蛋的是,官員竟然說沒有證據證明這批劣質豬油有害人體;有幾個蛋頭教授還為官員背書說:餿水油每天最多吃到一滴,不易危害健康。但有專家說,餿水油有致癌之毒,即使少量不能吃就不能吃,何況檢驗結果還沒出爐,食藥署就急著找人宣稱無害,實在太誇張。官員從來沒有從源頭嚴格把關,反而用簡單的檢驗來證明餿水油沒問題,實在太不負責任。


諷吃大便死不了人--
民眾氣憤難當,紛紛開罵說:「那吃大便好了,又吃不死人」;「食品界已達到產、官、學同流合污的最高境界。」官員們這些強辯硬拗的態度,就是馬政府失去民心的關鍵原因。請立委趕快修法,加重危害社會大眾安全者的罪刑。你們怠忽職守已很久,鼓勵奸商殘害我們(包括你們及家人)的健康,只有趕快修法,才能向全民贖罪。   (文/蘋論:蘋果日報) (圖/新新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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