納稅人當冤大頭 

猜猜看,台灣的政府組織再造,從提出到前天完成立法,共虛度了多少光陰?答案是23年。為什麼要這麼久?因為各機關本位主義作祟,政黨惡鬥、有些變革影響到某些機構、官員和立委的利益,所以可以蹉跎到一個青春女郎變成歐巴桑。


╰● 竟要2012年才實行 -
奇怪的是,搞了將近23年的法案,通過三讀後,竟還要拖到2012年才開始實行,又是為什麼呢?2012年總統大選,那時再實施,有沒有營造國民黨馬英九落實改革的形象以幫馬競選的私心?那種「反正都拖了23年,也不在乎這2年」的態度是錯誤的,使人覺得執政團隊「很沒效能地精簡政府以加強政府效能」,令人啼笑皆非。

立法院本屆會期最受爭議的法案是《地方制度法》修正草案,由於綠營杯葛,藍營內鬥,以致無法通過。爭議的重點有兩處:五都內的原鄉鎮市長如何安排?以及鄉鎮市議員的出路何在?國民黨的版本提議現任五都內的鄉鎮市長,續任五都的區長;鄉鎮市民代表則改任有給職的諮詢委員,自改制日起任期4年,並比照村里長支領研究費每月4萬5000元,開會時另領出席費與交通費。

本案遭到反對的理由是:區長應由直轄市長直接派遣。現在立法強制直轄市長必須自原鄉鎮市長中派任區長,剝奪市長的人事權,破壞文官制度的精神,也讓人覺得國民黨綁樁,以利五都選舉以及總統大選;因為此法形同讓鄉鎮市長延任4年,涉嫌違反大法官第499號釋憲文。


╰● 諮詢委員坐領乾薪 -
在民代部分,爭議更大。首先是每位民代都自動成為區政諮詢委員,月領4萬5000元,4年總數約30億元,卻沒有明文規定他們的職責與工作,形同領乾薪沒事做。在國家財政艱困,民間失業嚴重的此刻,會不遭人厭恨嗎?其次,諮詢委員的定位、功能模糊,不但像盲腸,更像肉瘤般妨害行政效率。再說,內政部長江宜樺去年底在立院備詢時說過鄉鎮市民代表「沒有退場機制」,現在不但出現退場機制,還花錢大搞「不退場機制」,算什麼改革呢?

大家都知道,台灣的鄉鎮市長和民代是什麼東西,很多是黑金派系。這些人長年來都是樁腳,是選舉時買票的對象,這麼優待他們不是為了五都選舉和總統大選嗎?我們納稅人為什麼要替政黨養他們?對我們有好處嗎? (蘋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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